拦截神器”,一度为视频爱好者带来福音。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昨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优酷、腾讯、搜狐三家互联网视频网站起诉杭州硕文软件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硕文公司正是“乐网”开发运营商,其已是第二次在法庭上迎战视频网络“大咖”。 28 日,该院刚刚开庭审理优酷运营者诉硕文公司不正当竞争案。这是浙江首次审理利用软件过滤视频广告的知识产权案件。
原告优酷、腾讯视频、搜狐视频称,其系中国领先的视频门户网站,拥有数量众多的正版高清影视频道,其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在网站、App中以及视频节目片头和中间播放少量、短时广告而收取广告费;二是用户开通会员观看无广告视频节目而支付的会员费。这两种商业模式作为提供免费高清视频节目的收入来源。
不过,今年三月优酷、腾讯、搜狐视频网站发现安装该软件后,用户可以完全跳过视频广告而直接收看节目。为此,三家状告乐网,认为该软件破坏了其经营收入模式。于是各自诉请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100 万元、合理支出 6 万元。
而被告乐网则认为其针对互联网上各种恶意广告的骚扰,基于消费者利益,技术上进行拦截。即使按照“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针对不能一键关闭的广告进行屏蔽,节约了用户的带宽、流量和时间,屏蔽行为具有公益性。
据悉,对于这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庭将择期宣判。